关于进一步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3-21 11:02:03    「我要投稿

  为持续优化改进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工作,便利物流配送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在现行通行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以及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24小时均可在江山市中心城区道路范围通行(江滨路隧道除外),不需要申办城市货车通行证;其他类型黄牌货车禁限行规定不变。

  二、其他黄牌货车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可通过“江山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自助申领货车入城通行证,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三、本通告自2024年3月25日24时起实施。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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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毛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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