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调解信息员2名,录用后派遣至贺村镇人民政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调解信息员2名;
2.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4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江山市南三街5号3楼305办公室。
3.联系人:符女士,咨询电话:0570-4033398。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自行下载填写《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报名表》(详见附件2)粘贴一寸免冠近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学历证书、职业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的资格。
(三)考试
1.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实际人数参加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1:2的,取消本岗位。考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不列入体检人选。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放弃体检。若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聘用
1.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确定是否正式聘用。经确定聘用的人员,统一与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与体检的,视作放弃。
3.本通告由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需求表
2.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报名表
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岗位需求表
注:1.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年度绩效、工会福利、中餐补贴、单位缴纳的“四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