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江山市城南新城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需要,凡属该工程范围内的坟墓,需限期迁移,现就有关迁坟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江山市清湖街道童家村整村范围内(可向童家村村委咨询);
二、迁坟期限:自公告之日起到2022年5月31日止;
三、迁坟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上述范围内的坟墓归属者尽快到清湖街道童家村村委会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坟墓迁移。逾期未迁的,将视作无主坟由村里代办迁坟各项工作,望广大群众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
周春祥(13567081078、631078)
徐有彪(13757007549、667549)
何 露(13735068980、658980)
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