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土让告字[2013]008号
经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江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新塘边镇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采用增价招标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18日,到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18日,到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18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2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定于2013年2月20日9时30分在新塘边镇招投标中心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招标不允许邮寄投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山市国土资源局(江滨路61号)
联系电话:0570—4111548 4773540
联系人:祝小红 姜孝法
江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