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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时间:从2012年11月12日起到2012年11月18日止,共7天。 2.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3.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科室:江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联系电话:(0570)4026636 附:任前公示名单 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 2012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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