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幸福江山”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来源:江山新闻网    作者:del_user_4405     时间:2012-10-24 08:05:32    「我要投稿

 

附1: 建设“幸福江山”工作目标指标体系(客观指标)
附2: 建设“幸福江山”群众满意度指标体系(主观指标)
  编者按:研究和编制建设“幸福江山”评价指标体系,是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幸福江山”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该评价体系主要通过对各项指标的检测、分析、评价以及对群众满意度的调查,督促政府部门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工作导向,查找薄弱环节,改进工作方法,加快推进“幸福江山”建设进程。《建设“幸福江山”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业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幸福指数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是了解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满意度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科学的政绩考核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科学合理的建设幸福江山评价指标体系,有助于市委、市政府察得失、知成败,及时了解掌握幸福江山建设的进程,不断提高幸福江山建设的水平和实效。

  一、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原则

  (一)全面发展、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建设幸福江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其评价指标必须充分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发展、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既要有利于推进全市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又要在关注经济发展和物质财富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注重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二)简明可行、实际实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用于检验工作成效,收集民情民意,为市委、市政府更好推进工作,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举措。指标既要便于政府部门实际操作,也要易于被社会各界理解和接受;要体现实际实效,力求在众多的指标中抓住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关键性指标,从而增强幸福江山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体现阶段、动态管理。建设幸福江山既是一项长远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阶段性工程,要重在创建、重在过程、重在推动,重在解决江山现阶段的实际问题。评价指标体系要体现阶段性和动态性,要根据幸福江山建设进展程度、不同阶段人们对幸福的不同追求等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评价指标体系的框架及主要内容

  (一)指标分类

  根据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民富市强、和谐稳定、平安有序、欢乐祥和的“幸福江山”的奋斗目标,以及建设“五个江山”的具体目标和实施“六大工程”的工作举措,将建设现代产业江山和开放创业江山、实施产业升级工程和全民创业工程作为第一部分指标,即物质富裕方面指标;将实施民生福祉工程作为第二部分指标,即社会保障方面指标;将建设平安和谐江山和实施和谐建设工程作为第三部分指标,即社会和谐方面指标;将建设绿色生态江山和实施绿色生态工程作为第四部分指标,即环境舒适方面指标;将建设和美人文江山作为第五部分指标,即精神富有方面指标。五个方面指标内容与党代会提出的目标要求相吻合。在设定客观评价指标的同时,兼顾人民群众的主观感受,以反映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为重点,设计调查问卷,进行抽样调查,题目设计也是围绕上述五个方面内容。

  (二)指标权重 

  在保证物质富裕、保障均衡、社会和谐、环境舒适、精神富有五类权重大致平衡的框架下,综合考虑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联度和百姓关注度等因素,对32个客观指标和20个主观指标分别赋予2-5分不等的权重分。

  (三)指标目标值

  建设幸福江山是在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在更高层面提出的新的奋斗目标,其内涵更深、层次更高、难度更大。各项评价指标目标值的确定主要参照的依据有: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省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两富”建设目标、市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我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上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同时,综合考虑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科学研判下一阶段发展趋势,主动顺应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期望,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兼顾期望值和可能性,积极务实确定阶段性目标值,充分激发奋斗热情。

  (四)评价方法

  1.幸福江山评价指标总得分由主观评价指标和客观评价指标共同构成,主客观指标累计权重各为100分,各按50%权重计入总分,以此更客观真实地体现幸福的共性和多层面。 

  2.客观评价指标计分方法:主要是通过年度的实际值与阶段性目标值进行比较,得出实现度,然后乘以权重数,得出该项目指标的权重分值,累加后得出客观评价指标的得分情况。

  3.主观评价指标计分方法:随机抽取1000户左右的市民(或家庭)作为调查对象。每张调查问卷按每道题的权重分值计算出该张调查问卷的总分,然后把1000张调查问卷的平均分作为主观评价指标得分。

  三、评价指标体系的组织与实施

  (一)建设幸福江山评价指标体系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口径,作为收集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监测幸福江山建设进程的评价工具,作为党委政府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的有效参考。

  (二)评价指标体系统计监测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统计局负责做好统计数据汇总、审核和核算把关工作。主观评价指标可委托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组织实施,抽取一定数量的群众作为调查对象,调查样本兼顾本地人和新市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同时涵盖各个年龄、不同行业的调查对象。

  (三)涉及评价指标的各有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好部门统计职责,针对本部门所承担的统计指标任务,制订科学合理的统计调查方案,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可信。

  (四)监测结果实行年度公布制,一般于次年“两会”期间发布幸福江山建设进程统计监测报告。

温馨提示:凡注明“来源:江山传媒集团”均系江山传媒集团原创作品,转载时敬请注明“来源江山传媒集团及作者姓名”。
标签:
「编辑:郑小林 」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0570-4581120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0176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