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公告

来源:江山新闻网    作者:del_user_6204     时间:2012-05-02 09:09:45    「我要投稿
  为规范存量房交易的税收管理,简化办税流程,维护税收公平,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1〕61号)精神和工作要求,自2012年5月4日起(与《税友龙版》同时上线运行),江山市地方税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用江山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对存量房交易实施最低计税价格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所有住宅类用房,全部纳入江山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管理。

  二、对已纳入江山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的存量房交易,纳税人不再委托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地税窗口办理涉税事项。纳税人申报的房产交易价格低于我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按系统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征税。

  三、纳税人对评估系统核定价格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请,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进行价格评估,经地税机关确认后作为计税依据。

  四、启用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房产交易所涉及的税种、税率和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变化。今后,我市存量房最低计税价格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江山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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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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