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

来源:江山新闻网    作者:del_user_6204     时间:2012-04-10 09:40:32    「我要投稿

  2012年,江山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精神,在中共江山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服务科学发展、推进民主法治、保障改善民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推进“三个年”活动,为加快绿色崛起、推进科学跨越,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幸福江山”作出积极贡献。全年主要做好以下监督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5月份。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7月份。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主导产业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9月份。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9月份。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9月份。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文化发展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11月份。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财政决算草案;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提出的审计机关关于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7月份。

  三、工作评议

  (一)市人民法院工作情况。时间拟安排在5月份至9月份。

  (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时间拟安排在5月份至9月份。

  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时间拟安排在4月份至5月份。

  (二)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间拟安排在4月份至5月份。

  五、专项工作视察

  (一)组织代表对我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并根据视察情况提出视察意见,交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落实。时间拟安排在7月份。

  (二)组织代表对我市工业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并根据视察情况提出视察意见,交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落实。时间拟安排在8月份。

  (三)组织代表对我市农村住房改造情况进行视察,并根据视察情况提出视察意见,交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落实。时间拟安排在10月份。

  六、专题询问

  结合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时间拟安排在7月份。

  七、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

  认真做好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督办工作。11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八、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和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的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对列入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调研,认真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同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的需要,对监督工作计划可作必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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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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