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系统升级的公告

来源:江山新闻网    作者:del_user_6204     时间:2012-03-29 09:58:57    「我要投稿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的统一部署,江山市地方税务局将于2012年4月20日17时至2012年5月3日24时对《浙江地税信息系统》软件进行全面升级。届时系统服务器将关闭,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网税系统”)也同时关闭。系统服务器关闭期间,各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暂停办理各项业务。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系统平稳升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服务方面

  (一)服务器关闭期间,各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对纳税人申请税务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扣税账号变更等涉税事项,只提供受理服务。

  (二)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的企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登记立户、社保参保、停保登记、险种增加、减少登记、补缴、核销、养老关系转移、离退人员的退休手续办理等业务相应停办;企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各项社保费扣缴等业务也同时停止。

  (三)根据外出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外出经营管理证明》需在有效期内及时缴销,请持有《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纳税人,在4月20日前到各主管税务机关缴销有效期在5月4日前的《外出经营管理证明》。

  二、发票管理方面

  (一)服务器关闭期间,地税各办税服务厅暂停发票的购领和缴销业务。

  (二)因服务器关闭的影响,符合购领条件的纳税人可于4月20日前一次性领购两个月使用数量的发票。

  (三)使用地税普通发票开票软件以及建筑业、销售不动产项目管理软件的纳税人,请于2012年4月20日17时前完成已开具发票数据的上传工作。之后开具的发票数据,在5月4日后上传,首次上传时,同时做好电子文档的备份,以便主管税务机关核对。

  (四)纳税人尚未缴销的已失效发票,请务必在2012年4月20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五)5月4日后,《地税普通发票开票软件》等由地税提供的客户端软件在登陆时一般会自动升级。如由于安全级别设置等原因无法自动升级的,请登录网税系统(网税龙版)首页栏的“各类下载”—“其他下载”中进行下载升级。

  三、申报开票方面

  (一)请纳税人于2012年4月20日17时前完成月度税(费)申报。服务器关闭期间,对上门办理的纳税申报、门征开票、外来建筑报验开票等涉税事项,办税服务厅只提供受理服务。

  (二)服务器关闭期间,对上门办理房产交易涉税事项且资料齐全的,地税窗口给予受理并留置纳税人联系电话,待《浙江地税信息系统》(龙版)正式启用后,再逐一电话通知办理。

  (三)纳税人在5月4日后登陆网税系统时,请选择登录界面上的【网税龙版】登陆。

  (四)5月4日后发现原有网税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不能使用的,请纳税人携带盖有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前往地税办税服务厅获取注册码,重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

  (五)5月4日后,因浏览器安全级别设置较高而无法自动升级数字证书签名控件的,请登录网税系统(网税龙版)首页栏的“各类下载”—“其他下载”中下载“网税系统龙版数字认证签名控件安装包”并安装。

  (六)2012年4月20日至2012年5月3日暂停稽查查补税款的入库。

  (七)5月4日后通过网税系统(网税龙版)报送财务报表时,请注意财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勾稽关系出错,影响相关业务的办理。

  四、表单下载及文书受理方面

  (一)在服务器关闭期间,对纳税人上报的各类涉税文书,资料齐全,填表正确的予以受理,并发放《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待《浙江地税信息系统》(龙版)正式启用后予以补录办理。

  (二)系统升级后,部分涉税表单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了变更,纳税人可登录网税系统(网税龙版)首页栏的“各类下载”中进行下载。

  五、咨询电话

  (一)税务分局

  1.直属分局:0570—4033628 4016793

  4015940 4015841

  2.贺村税务分局:0570—4551045 4550209

  3.峡口税务分局:0570—4880103 4881077

  (二)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

  0570—4031689 4031963

  系统升级期间给广大纳税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江山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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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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