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山市委关于授予高剑平、姜方林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来源:今日江山    作者:del_user_4407     时间:2012-02-11 09:00:11    「我要投稿

  高剑平,男,汉族,196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江山市公安局上余派出所民警。

  姜方林,男,汉族,198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江山市公安局上余派出所民警。

  2012年2月7日下午3点30分左右,市公安局上余派出所民警高剑平、姜方林前往上余镇塘岭一村调解民事纠纷工作途中,发现方家村村民徐樟木家中有轻烟冒出,两人判断可能是屋内着火。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精神,立即前往查看,发现屋内火情后,迅速组织周边群众进行扑救,并不顾个人自身安危,三次冲进火场,成功救出一名行动不便的89岁老妪和一名右半身瘫痪的妇女。当两人第三次冲进火场抢险时,高剑平头部不幸被塌落的房屋横梁和瓦片砸中,当场昏倒,姜方林也被横梁和瓦片砸到负轻伤。

  高剑平、姜方林两名同志奋不顾身营救两名群众的壮举,用鲜血和实际行动忠实实践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誓言,树立了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好榜样。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市委决定,授予高剑平、姜方林两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的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高剑平、姜方林同志的先进事迹,要以高剑平、姜方林两位同志为榜样,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一切为了群众,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展现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时代先锋形象。要以“三个年”活动为抓手,团结实干,开拓创新,为打造惠及全市人民的“幸福江山”作出更大的贡献,以出色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201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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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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