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全面启动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9-05 10:41:01    「我要投稿

  近日,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市委办(2022)58号】》,现将文件主要精神解读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共同富裕,你我同行”。

  二、活动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行政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时间调节。

  二、募捐范围和组织形式

  (一)募捐范围。市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含垂直部门,下同,见附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机关及下属单位,行政村(社区)及所辖的有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乡居民。

  (二)组织形式。市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的个人捐赠,由机关部门组织实施;经济开发区及所属企业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乡镇机关及所辖企业个人捐赠,由乡镇(街道)按属地原则组织实施;村(社)党员干部、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在外乡贤,由行政村(社区)组织实施。

  (三)倡导鼓励。倡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机构捐赠部分节约的经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或社会爱心人士建立慈善帮扶基金或设立冠名基金。

  三、捐赠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领导带头、社会参与;坚持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联动,倡导全民参与;坚持企业、社会组织及城乡居民量力而行,自愿参与。

  四、善款的接收、管理和公示

  (一)善款接收。

  1、市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机关及下属单位所有捐款由各单位统一收取后交至市慈善总会(市区民声路46号二楼财务部,联系人:黄娟、占阿露;联系电话4028162、402817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户名:江山市慈善总会;银行账号:355858361716。各单位的捐赠清单请通过“浙政钉”发送至联系人。

  2、行政村(社区)及所辖的有条件的经济实体和城乡居民捐款,可以由村(社)慈善工作站统一收取后汇款至市慈善总会,也可以由个人或企业通过“慈善一日捐”微信二维码扫码捐赠。捐赠名单由村(社)汇总后分别报市慈善总会和乡镇(街道)慈善分会。

  (二)善款管理。捐赠款项到位后,由市慈善总会开具《浙江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给捐款单位或个人。

  (三)信息公示。市慈善总会对所有捐赠单位、捐赠人、捐赠时间、捐赠数额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并在《今日江山》《江山新闻网》和江山市慈善总会网站上公示,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监督。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开展2022年“共同富裕,你我同行”慈善一日捐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在建设三处边际中心县城中奋力争当“两个先行”示范窗口”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慈善法》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实践,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慈善一日捐”中的表率作用;要精心谋划,广泛动员,引导和推动辖区内干部群众、经济组织和社会各界贤达的积极参与。

  2.严格程序,规范运作。要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慈善组织网络优势,协同做好线上募捐与线下募捐工作;要把慈善募捐与慈善救助有机地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助老、助幼、助学、助医、助残、助困行动,做到募捐与救助相互促进;要完善各项捐赠与救助制度,规范捐赠程序,注重阳光操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捐赠活动健康开展。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共同富裕,你我同行”2022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宣传关心、支持、参与慈善捐赠救助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为“一日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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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毛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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