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山市大数据中心组织召开《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专题培训视频会。各乡镇(街道)、市机关有关部门负责数字化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浙政钉”直播方式参加。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是全国首部公共数据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也是保障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的基础性法规,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全文不到万字,管理的却是海量数据。《条例》明确了公共数据概念,并把公共数据范围从行政机关扩大到国家机关,纳入了党委及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为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打下基础。
此外,《条例》聚焦破解部门间信息孤岛、提升数据质量、赋能基层、保障安全等共性难题,对于进一步促进公共数据充分共享、有序开放和安全利用,推动和保障全省各领域数字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