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推行轻微刑事案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

来源:江山传媒集团    作者:张益萍 赵颖     时间:2022-05-27 16:20:36    「我要投稿


  近日,在市人民检察院的建议下,市公安局决定对一名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不再提请审查逮捕,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这是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以来的首例实践。

  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的建立,旨在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工作合力,有利于降低捕后轻刑率,是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探索实践。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要求将社会危险性评估关口前移至提请逮捕之前,对于罪行较轻的、没有社会危险性的,检察机关可以建议公安机关不再提请审查逮捕并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在周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执法办案数据周报制度获悉该案的情况后,由轮驻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调阅案件,并召集公安机关法制大队民警、案件承办民警进行会商,以核实公安机关社会危险性认定情况,引导公安机关收集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退赔能力及意愿、是否能提出合格的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等证据。最后综合考虑周某某就职于一家科技有限公司,具有稳定工作,系初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愿意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等情况,认定周某某无社会危险性,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意见。根据评估制度中关于意见采纳以及程序快速流转的规定,市公安局于同日完成了对周某某强制措施的变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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