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凌晨,江山市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全面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确保社会面快速静下来,非必要不外出、不扎堆、不聚集。
2.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衢通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疫措施,严格守好各类“小门”。
3.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托育机构及线下培训机构暂时停课停学。
4.全市各景区、健身场所、体育馆、图书馆、电影院、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浴室、足浴、桌游室、网吧等重点场所一律暂时关停。
5.暂停各类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饭店、餐馆等不得堂食,仅供外卖。
6.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暂缓举办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
7.加强对零售药店药物销售管理,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细菌等四大类药品。
8.严格管控高速公路出口等各交通卡点,除保障生产、生活、防疫等重点物资运输外,其余车辆只进不出;国道、省道车辆可过境,人员不得下车;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暂停营运。
9.全市所有企业实行封闭式生产管理。
10.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坚持单位个人健康监测报告制度。
11.红、黄码人员严格按照管控和核酸检测要求,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保持间距,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的村(社区)、单位报告。
12.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口罩蓝是安全色、健康码是安全码、行程卡是通行证、一米线是放心线”的理念,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