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下称市治气办)牵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等部门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秸秆露天焚烧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请不要在田间燃烧秸秆,露天焚烧秸秆不但影响空气质量,火势一旦蔓延很有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执法首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主动劝阻双塔街道郑村村的一个村民焚烧秸秆。当天下午,在双塔街道、清湖街道、四都镇、碗窑乡、新塘边镇、贺村镇等地,工作人员共发现秸秆焚烧点12处,当场劝阻了村民焚烧秸秆的行为,并协助村民扑灭了火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今后将联合乡镇(街道)成立专项巡查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走村入户加强普法宣传,并安排人员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加大巡查防控力度。
此次专项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了秸秆焚烧智慧监管,通过智能监管平台实时观测烟雾动态,主动识别出可视域范围内露天违法焚烧的行为,并进行有效取证。“这一举措的持续推广,将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监管盲区,实现我市高发秸秆焚烧区域监管全覆盖。”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此次行动将严格落实“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的要求,保持禁烧高压态势,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控攻坚工作。市治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防控力度,力求秸秆禁烧工作做细、做严、做到位,全力筑牢秸秆“禁烧墙”,守护江山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