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搬快聚 兴城共富”第二批次迁建凤凰山宅基地选位须知

来源:江山传媒集团    作者:碗窑乡人民政府     时间:2023-03-29 16:17:52    「我要投稿

江山市“大搬快聚 兴城共富”农民集聚安居工程

第二批次迁建凤凰山宅基地选位须知


一、土地性质:集体土地。

二、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三、选择对象:经公开公示确认无异议的“大搬快聚”搬迁农户。

四、宅基地位置及面积

1.位置:碗窑乡凤凰山小区(根据报名意向先按1:1确定本批次选位地块数量及对应编号,若到场户数大于选位地块数量,不需要增加选位地块数量,若到场户数小于地块数量,则相应调整核减选位地块数量)

2.面积:每套为住宅80平方米。

3.每户住宅规格见设计图纸。

五、宅基地选择方式

1.宅基地选择方式为竞价选位。

2.参与宅基地竞价选位的搬迁户须先交20000元保证金,选位成功转为统一做外墙漆的预交款(不计息,结算时多退少补),外墙漆实行公开招投标;审批建房要求按江山市农村建房审批文件规定及江山市农村建房特色风貌管控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3.竞价选位底价为每平方米6300元,采用暗标的形式,每次竞价加价不得低于50元,低于50元本次竞价无效,中选方式:投每平方米单价,以报价最高者中选,若有中选者报价相同则以此竞价选位报价为底价,相同者重新竞价(最低加价不得少于50元),以报价高者为中选。

六、特别注意事项

1.竞价选位成功的搬迁户,要求在2023年4月21日17:00前交纳50%选位款,在2023年5月11日17:00前交清房屋余款,若在2023年5月11日17:00前未交清选位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宅基地由乡收回,保证金没收;搬迁户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凭户口迁移证明和宅基地款交清发票到碗窑乡资规所办理审批建房手续。

2.严禁私下转让宅基地,由此产生的不能办证、过户等后果自负。

3.中标者交清宅基地款后签订宅基地确认协议书和建房协议,到现场办领取建房图纸,由乡村工作人员现场放样后按照市村规所的建设规划图纸及江山市农村特色风貌管控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施工建房。

4.建房时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设计,一经发现违章则严肃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无法验收的一切后果,由建房审批户自负。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12:00至2023年4月7日17:00到碗窑乡异地搬迁办进行报名登记并到碗窑乡财政所办理竞价选位保证金缴纳手续,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地镇村拆房退地验收单原件(非本人参加的需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2.投标时间:2023年4月8日上午8:30到碗窑乡三楼会议室报到登记,9:00开始竞价选位,投标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竞价选位保证金缴纳发票(非本人参加的需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3.投标地点:碗窑乡政府三楼会议室。

4.住宅楼图纸费及建筑设计费由碗窑乡政府承担。

5.在建设过程中要服从碗窑乡凤凰山小区现场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理。


碗窑乡人民政府

202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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