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以为电影放映行业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额肯定要转出来的,非常感谢您的悉心指导,为我们公司挽回了40万元的损失。”近日,江山神画电影有限公司会计叶美莲专门打电话给市税务局税务网格员周水明,对他指导该公司转回购进、租赁固定资产及不动产进项税额等事宜表示谢意。
江山神画电影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电影放映为主业,兼营租赁业务的文化企业。2020年至2021年因疫情影响,国家出台了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该企业除了将对应的物业费、水电费、装修费进项税额转出外,还将购进、租赁的固定资产及不动产进项税额也转了出来,多转出了40万元。
周水明在对该企业日常辅导时察觉了这一问题,于是第一时间向企业会计人员指出,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特殊规定,企业购进、租赁的固定资产及不动产既用于免税项目,又用于应税项目,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足额抵扣,不需转出,非常利好企业,为企业节省了税收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