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超限运输治理成效,实现现代化科技治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浙江省公路条例》以及浙江省治超工作的相关要求,江山市交通运输局在我市普通公路新增以下2处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超限检测,并依托该系统采集证据,开展违法超限运输车辆非现场执法。
现对2处点位予以公布,并于2024年4月7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一、启用货运车辆不停车称重超限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信息采集点位:
二、违法超限处理地点
1. 205国道江山超限运输检测站
2.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案件审理中心
3.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各辖区中队
特此通告!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