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编办批准,拟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生2名,护理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考招聘岗位需具备以下专业、学历及年龄等条件:
(1)临床医生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1日及以后)。
(2)护理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1日及以后),现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执业考试成绩通过者可放宽至中专及以上(第一学历必须为统招中专)。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专业知识扎实,专业对口,具备从事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日 至2021年3月12日,上午8:00-11:2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
江山市第四人民医院1号楼507室院办
联系电话:13867007704(687704)
(3)报名时需带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一份。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可凭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报名者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
四、考试事项
1、临床医生岗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若报名人员不足3人,则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2、 护理岗位考试包括笔试、操作考试和面试,总分100分。
(1)笔试:《综合护理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按35%计入总分)。
(2)操作考试:护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按35%计入总分)。
(3)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分。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考试总成绩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不列入体检。
(4)面试、笔试、体检时间另定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先。鉴于护理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所录用人员要求无药物过敏史。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江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