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省级重点村建设东风,“修旧如旧”打造原生态—— |
“每天来清溪亭乘凉、听8090理论宣讲活动的群众络绎不绝,这里成了美丽城镇建设环境最优美、最热闹之处。”8月2日,清湖街道清湖一村党支部书记刘小林自豪地说。
清湖一村位于清湖古镇核心地段,有着3600年的历史,曾是浙西南水陆交通重要枢纽、浙闽赣三省边境商业要冲、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闽行者自此舍舟而陆,浙行者自此舍陆而舟。”徐霞客曾三次流连驻足并赞叹不已。
“我村借助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省级重点村建设东风,投资2039万元,着力以项目建设点靓美丽城镇。”刘小林介绍,在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建设中,该村按照“高起点、高标准、有特色、有深度”的编制原则,充分保留村落的传统格局,依据历史风貌要求制定保护措施,做到保护与利用并重。目前,该村已完成古建筑修缮10幢、顶瓦修补面积1632平方米、墙体加固面积1699平方米、立面改造面积1239平方米、构件修复347个。整治外立面、改造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筑20幢,整体拆除3幢,异地搬迁5户,安置5户。此外,还修复了村内古道0.93公里,面积3742平方米。
“我村把准古建筑风貌,分门别类修缮古民居、古道等项目,使美丽城镇更有‘古风味’。”刘小林表示,村里根据“最小干预”及“不改变原状”的要求,对古民居进行施工,完全按照修旧的原则,坚持同材质同工艺,严格把控修缮质量和风格,最大限度地保留古建筑原有风貌。同时,用“老”石板铺装主古道,以当地“土”石头铺装小巷,做到“修新如旧”,确保村庄的传统风貌和整体风格协调,再现了该村古村落的传统风貌。
原清溪戏台建于唐天宝十四年(755年),是清湖重要的文化胜迹之一。今年,该村按仿古建筑建设要求,选址在原江山港清溪戏台处,按原风貌用时半年建成戏台,投入使用后深受群众欢迎。
“我们将结合文旅开发建设,把清溪亭打造成游客网红打卡地。”刘小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