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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工作的通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1-31 09:27:15    「我要投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指示和要求,严格控制疫情的蔓延和扩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就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控告举报、人员来访等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规定,延长春节放假时间至2020年2月2日(周日),2月3日(周一)正常上班。疫情防控期结束期限根据上级通知而定。 

  二、疫情防控期间,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来访群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如有诉求可通过以下途径向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反映: 

  1.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双塔街道文教路2号江山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政编码:324100。 

  2.登录网络。请登录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https://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3.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0570-4075900。 

  三、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如需递交委托授权手续、法律意见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材料的,可以快递形式将材料寄至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并注明准确的寄件人和联系方式。 

  四、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如确需阅卷的,请提前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或联系0570—4075903进行预约,便于提前刻录案卷光盘。相关人员如确需来检察院的,请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工作;体温异常的,请先行就诊。 

  五、疫情防控期间,12309检察服务大厅在岗干警将严格落实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公共场所及时通风、定期消毒等防护措施,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江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30日

  邮寄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双塔街道文教路2号

  邮编:324100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

  https://www.12309.gov.cn 

  12309检察服务大厅热线:

  12309;0570-4075900 

  案管接待热线:

  0570—407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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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余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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