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水电站建设和运维未落实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抽查江山市小竿岭、石鼓等电站存在固废随意堆放、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去向不明等问题。大部分水电站没有建立生态流量管理机制”,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建立健全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水电站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依法妥善处置。
整改措施:
1.完善制度,限期整改。
2.全面排查,妥善处置。组织对全市水电站废机油、废弃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处置等各环节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水电站废机油、固体废物的储存和有效控制,确保危险废物依法妥善处置。
3.建立机制,完善管理。出台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实施意见,督促电站按照批复的生态流量下泄。生态流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完成情况:
1.已建立江山市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合工作组;印发《江山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方案》;江山市人民政府以“江政函〔2019〕210号”批复同意《江山市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明确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实施步骤、整改任务和措施等。
2.组织对全市水电站废机油、废弃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处置等各环节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各水电站均已制定完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理等管理制度并建立台账。
3.转发《衢州市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制定完善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制度;由水利局、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联合印发《关于核定水电站生态流量的通知》(江水〔2019〕156号),明确各电站的生态流量;在省市县三级河道上安装生态流量监测系统,监督生态流量泄放到位。
公示期为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馈。
电话:4119321
传真:4119612
邮箱:jshbzwgk@126.com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江山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