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根据万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8公司的申请,于2015年7月16日裁定受理万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万商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邦电器有限公司、浙江万众商贸有限公司、浙江福临旺家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福临旺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重整六案,于2015年7月27日裁定受理江山福临旺家物流有限公司、浙江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重整两案,并于各案受理当日指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联合管理人。上述8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9月23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江山市区景星西路8号万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邮政编码:324100;联系电话:0570-4751111;联系人:徐芳、张丽平)申报债权,申报文件包括债权申报表、证据目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可进入公共邮箱(邮箱地址:wsjtcz@126.com,密码:abc123)下载。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供充分的债权依据(证据原件、款项交付凭证),上述8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于2015年9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在江山电影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