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暂时关闭全市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H7N9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禽鸟与人的病原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H7N9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衢政办通〔2015〕52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暂时关闭市域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的活禽交易区,并暂停活禽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时关闭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暂停市场内活禽交易至2015年5月31日。具体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配合,共同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
二、关闭后的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由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市场主办方开展全面清扫和封闭管理,并对市场中禽鸟排泄物、饲料、垫料以及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市场内外环境以及与禽鸟接触过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进行严格消毒。市卫生局加强技术指导。
三、在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内留存的活禽,由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市场经营主体统一收集作无害化处理。
四、取缔各类马路市场的活禽交易行为,严禁在城区住宅小区散养禽鸟,具体工作由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五、暂停除经检疫合格的种禽场苗禽以及禽类加工销售农业龙头企业等收购、加工压栏家禽之外的活禽调运工作,具体由市农业局负责落实。
六、暂停风景区、公园观赏禽类的表演和放飞活动,具体由市旅游局负责落实。
七、倡导、支持规模养殖企业对活禽进行“杀白”上市。
八、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市市场监管局12315,市住建局12319。希望广大市民对非法活禽交易、城区住宅小区散养禽鸟行为积极投诉、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