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张村乡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2014年2月13日江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充分保障原双溪口乡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及浙人大常代函〔2013〕42号文件《关于〈关于江山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有关人大工作的请示〉的答复》精神,江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增加张村乡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2名,增加的代表名额以原双溪口乡双溪口村为单位进行选举。增加后张村乡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