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拟记三等功集体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的公告
2013年,全市上下凝心聚力,克难攻坚,稳中求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良好成效。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记功奖励暂行办法》(江政发〔2008〕55号)的规定,经广泛推荐、评选,并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将拟记三等功集体单位、个人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记集体三等功名单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山市国土资源局
双塔街道办事处
清湖镇人民政府
江山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
二、拟记个人三等功名单
姜小标(公安局)
汪立中(协处办)
毛吉泽(虎山街道)
严肖强(铁办)
郑水根(石门镇)
柴珠根(农业局)
陈宏君(婺剧研究院)
毛春燕(江山中学)
本次公示自2014年1月29日开始至2014年2月4日结束,共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问题、意见、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记功奖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市记功奖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4022829,地址:江山市中山路118号,邮政编码:324100。
特此公告
江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