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放爆竹庆春节,在我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五彩缤纷的烟花,给节日增添了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等事故,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问题,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倡议:
一、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建议少购买烟花爆竹,尽量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喜庆方式,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减轻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全市党员干部要积极响应,带头并带动亲属和周边人员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营造安全、宜居环境。
二、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市区解放路、中山路、城中路等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燃放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烟花;不在早、晚等休息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通风状况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阳台、楼顶、草坪上燃放烟花爆竹;不利用燃放烟花爆竹嬉戏打闹,或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
为了蓝天白云,为了安全健康,为了美丽和谐的江山,让我们尽量远离烟花爆竹,点燃文明之火,培育礼仪之花,过一个安全、环保、文明、祥和的春节。
江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