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李佩军等同志辞去政协第九届江山市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4年1月2日政协第九届江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
同意李佩军、姜丰顺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政协第九届江山市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同意王琴雅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政协第九届江山市委员会常委职务,报政协第九届江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关于同意李佩军等同志辞去政协第九届江山市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4年1月2日政协第九届江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
同意李佩军、姜丰顺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政协第九届江山市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同意王琴雅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政协第九届江山市委员会常委职务,报政协第九届江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