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城北、县前社区卫生服务站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通告
各参保人员:
经查,江山市双塔街道城北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县前社区卫生服务站严重违反了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江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及江山市卫生局、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江山市财政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规定,有关违规行为正在稽查中。为保障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受损失,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暂停上述二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业务。暂停期间参保人员在上述二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产生的医疗费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