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江山市节能惠民工程产品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山市节能惠民工程产品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江财企〔2013〕257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3年江山市节能惠民工程产品财政补贴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资金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国家公布推广目录内的高效节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高效节能通风机、高效节能清水离心泵、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
二、申报条件
1.凡在江山市注册并购买、安装国家公布目录内高效节能产品的单位、企业,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
2.购买人在补贴推广时间(暂定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以发票为准)内购买、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申报资金的有关单位须填写《江山市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财政补贴资金审核表》并附有关资料(详见江山市工业信息网通知公告www.jsjx.gov.cn),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市经信局能源科(415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能源科,联系电话:4019907
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