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规范单位基础信息工作专项试点的公告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我国将在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了探索规范单位基础信息工作的有效方式,我市决定于2013年8月进行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规范单位基础信息工作专项试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区域:虎山街道城南社区。
二、试点对象:试点区域范围内从事第一、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三、试点主要内容:建立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基础信息台帐,主要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单位运行状况等。
四、试点时间:2013年8月21日至23日。
五、需准备资料:个体经营户请准备好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法人、产业活动单位请提前准备好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1-7月财务报表,以便核实。
开展经济普查对于研究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所有试点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江山市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专项试点的有关要求,配合开展工作。试点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试点目的。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试点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告。
江山市人民政府
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