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9日江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峰平同志为江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陈永传同志为江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江慧勋同志为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姜慧军同志为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峰平同志的江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江慧勋同志的江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祝建中同志的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永传同志的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