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公告)
江山市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13年6月17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张滔
联系电话:0570―4033192
特此公告
江山市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清算组
2013年6月17日
(第一次公告)
江山市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13年6月17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张滔
联系电话:0570―4033192
特此公告
江山市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清算组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