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峡口镇工业园区、下山搬迁四期建设需要,峡口2009017#、峡口2012011#、峡口2012004#、峡口2011建新区块3号等土地已经批准征收使用。该区域范围以连丰村老公墓山为中心,北至王村大道、南接王村村前垄自然村、西至王家坞水库、东至205国道。涉及以上区域山、田、地内所有坟墓均需迁移。自公告之日起,请各墓主及有关人员及时与所在村取得联系,协商迁坟事宜,并于2013年6月15日前自行迁移完毕,逾期未迁的,视作无主坟处理,责任自负。
峡口镇联系人:谢水根
联系电话:13967007536(667536)
连丰村联系人:叶绍
联系电话:15857064860(664860)
峡西村联系人:周洪
联系电话:13676608197(698197)
王村村联系人:毛三
联系电话:13587010831(610831)
定村村联系人:徐江
联系电话:13587011995(651995)
特此公告
峡口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