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截至4月21日,3月26日公布的第一批市级违建典型全部拆除;这期间,饱含了广大群众的拥护期盼,倾注了部门、镇村的联动合围,体现了强大舆论声势的监督推进,有社会各界的持续发力,也有部分违建户的理解配合。
拆除违建典型,彰显的是决心和态度。典型一般都是难的、大的、强的,“先难后易”、“杀猴儆鸡”既是省内先进地区的成功做法,也是推进此项工作的必要措施,“三改一拆”两违整治专项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必须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不畏艰难,敢于碰硬。
拆除违建典型,检验的是作风和能力。每宗违建典型的形成,有多种原因和复杂关系夹杂其中,对此,不仅需要胆魄,还需要智慧和细致务实公道的作风。
拆除违建典型,仅仅是迈开了“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一小步,有些还仅是同类违建中开了个头,需要上下各级、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攻坚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负起责任,克服“拆易不拆难、拆小不拆大、拆弱不拆强”的不良现象,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拆出公平、拆出正义、拆出成效。
虎山街道荷塘村刘骥非法占地案
江山市虎山街道荷塘村村民刘骥(中共党员),于2010年7月以食用菌种植为名申请使用临时用地3200平方米。2012年3月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非法占用虎山街道荷塘村集体土地,建造钢结构房屋和砖混结构房屋及其他附属设施用于生产经营木制产品,违法用地面积为3394.74平方米,建筑面积2404.21平方米。属“六先拆”范围,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查案件。
清湖镇和睦村王朝国非法占地案
江山市清湖镇和睦村村民王朝国(中共党员),于2008年9月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清湖镇和睦村油弄尾地方集体土地建造砖木结构房屋,违法用地面积4881.35平方米,建筑面积960.51平方米。属“六先拆”范围,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查案件。
严春香非法占地案
严春香于2009年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峡口镇同桥村集体土地建造钢结构房屋及附属设施,违法用地面积5108.3平方米,建筑面积4275.3平方米。属“六先拆”范围,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查案件。
虎山街道溪东村王振明违法建设案
江山市虎山街道溪东村六组村民王振明,于2011年6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建造钢结构生产经营用房,经责令停建后继续顶风抢建并建成使用。经查实,建筑占地面积3270.8平方米,建筑面积3270.8平方米。属“六先拆”范围,侵占耕地,顶风抢建,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查案件。
江山市恒久水泥制品经营部非法占地案
江山市贺村镇华塔村村民郑小昱,于2011年12月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新塘边镇恩深村集体土地建造钢构及砖木结构房屋,用于创办水泥制品经营部,违法用地面积3135.8平方米,建筑面积916.68平方米。属“六先拆”范围,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查案件。
江山市拓福门业装饰材料厂非法占地案
江山市贺村镇八里坂村村民黄增敏,于2009年未经批准,非法占用石门镇达篷村集体土地建造砖木结构房屋,用于创办拓福门业装饰材料厂,违法用地面积3033平方米,建筑面积1972.26平方米。属“六先拆”范围,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查案件。
双塔街道湖溪里姜亦敏非法占地案
江山市双塔街道湖溪里307幢姜亦敏,于2011年6月以审批使用农业生产设施用地为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用大陈乡早田坂村集体土地建造钢结构房屋,违法用地面积2688平方米,建筑面积2688平方米。属“六先拆”范围,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查案件。
贺村镇明星村徐伟荣非法占地案
江山市贺村镇明星村村民徐伟荣,于2010年8月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贺村镇明星村集体土地建造钢结构房屋,违法用地面积2212.76平方米,建筑面积1003.95平方米。属“六先拆”范围,侵占基本农田,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查案件。
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徐仙姣非法占地案
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徐仙姣,于2012年7月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大桥镇大桥村集体土地建造钢构厂房及砖木结构房屋,违法用地面积1723.92平方米,建筑面积1723.92平方米。属“六先拆”范围,侵占基本农田,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查案件。
贺村镇幸福村周敦荣非法占地案
江山市贺村镇幸福村村民周敦荣(中共党员、村委委员),于2010年8月以审批临时用地为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占用贺村镇幸福村集体土地建造钢结构房屋,违法用地面积1597.01平方米,建筑面积1597.01平方米。属“六先拆”范围,侵占耕地,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查案件。
江山市千禧装饰材料厂非法占地案
江山市贺村镇狮峰村村民王米米,于2012年4月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坛石镇郭丰坞村集体土地建造钢结构房屋,经责令停建后继续顶风抢建完成钢结构房屋主体,用于创办千禧装饰材料厂,违法用地面积1291平方米,建筑面积1291平方米。属“六先拆”范围,顶风抢建案件。
清湖镇蔡家村毛华森违法建设案
江山市清湖镇蔡家村毛华森,于2012年8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在山海协作三期项目区建造钢结构及砖木结构生产经营用房。经查实,建筑占地面积1005平方米,建筑面积1005平方米。属“六先拆”范围,妨碍重点项目推进,顶风抢建案件。
上余镇上余村余四修非法占地案
江山市上余镇上余村雁塘自然村村民余四修,于2011年10月未经批准,非法占用上余镇上余村雁塘自然村集体土地建造砖混结构房屋,经责令停建后继续顶风抢建并建成使用,违法用地面积947平方米,建筑面积667平方米。属“六先拆”范围,顶风抢建案件。
碗窑乡桑淤村郑小飞违法建设案
江山市碗窑乡桑淤村村民郑小飞,于2011年9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建造钢架结构生产经营用房,经责令停建后继续顶风抢建并建成使用。经查实,建筑占地面积290平方米,建筑面积290平方米。属“六先拆”范围,主要道路边、河边违建,顶风抢建案件。
双塔街道新塘坞村徐晓建非法占地案
江山市双塔街道新塘坞村村民徐晓建,于2012年8月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双塔街道莲塘村集体土地建造砖混结构住宅,2013年3月抢建完成房屋主体。该宗违法用地面积127平方米,建筑面积381平方米。属“六先拆”范围,城郊典型住宅违建,顶风抢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