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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诚信单位评审公告

来源:江山新闻网    作者:xull     时间:2013-04-07 09:02:13    「我要投稿

各用人单位: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我局将于2013年4月1日起,开展2012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书面审查范围和对象:凡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和社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书面审查的内容:主要是查验用人单位2012年度遵守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情况。

  三、书面审查时间: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7月20日。有关书面审查材料请直接到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rsj.gov.cn)下载,无上网设备的单位可与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江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打印。

  四、书面审查地点:企业单位到用人单位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办理,市机关、部门事业单位、社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省部属单位驻江机构到江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鹿溪北路238号市人力社保局附楼一楼F102室)办理。

  五、诚信单位评审。结合本次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我市将开展2012年度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评审活动,从年审信用等级连续3年被评为A级且2个年度内无投诉举报案件的单位评审出若干家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媒体公示,同时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并在浙江省劳动保障诚信网公布。

  对拒不参加书面审查或报送书面审查材料严重失实的用人单位,将按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因用人单位报送书面审查材料不实造成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定级错误的,自发现之日起取消其原劳动保障信用等级,并列入失信单位名录。

  联系电话:4018131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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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丽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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