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1日江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和平同志为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钱琛同志为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姜松湖同志为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毛水生同志的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13年2月21日江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和平同志为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钱琛同志为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姜松湖同志为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毛水生同志的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