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等相关规定,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注销江山市永红砖厂过期的采矿许可证。请采矿权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相关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未来办理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直接注销。
特此公告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等相关规定,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注销江山市永红砖厂过期的采矿许可证。请采矿权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相关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未来办理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直接注销。
特此公告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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