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来源:江山传媒集团    作者:     时间:2020-07-09 08:45:24    「我要投稿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浙江江山瑞升家具有限公司危化品存放和使用场所未按规定设置报警装置和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案。2020年5月20日下午,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江山瑞升家具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存放和使用场所未按规定设置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也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该公司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第二十一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的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浙江驰尚木业有限公司危化品作业场所未设置报警装置案。2020年5月20日下午,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驰尚木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存放和使用场所未按规定设置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公司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的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3.浙江晶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无安全设施设计案。2020年6月3日下午,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晶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新建了1个二氧化碳贮罐和1个氩气贮罐,但是查阅该公司相关资料,发现该公司建设项目无安全设施设计。公司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的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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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伍江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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