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地方税务局招考协税员的启事

来源:今日江山    作者:del_user_4405     时间:2011-11-21 13:11:21    「我要投稿
  一、招考人数:招考在基层税务分局工作的协税员5名(男2名,女3名)。

  二、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江山市户籍人员(2010年和2011年的毕业生系江山生源可不受限制);

  (3)大专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具有会计、经济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1976年11月1日后出生;

  (5)身高及身体素质:男1.65米及以上;女1.58米及以上,身体健康;

  三、招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江山市地方税务局(鹿溪中路240号三楼人事教育科);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3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相应招考人数;

  (5)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报名人员凭身份证于2011年11月30日到市地方税务局领取。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50分)、相关税收知识(50分);

  公共基础知识:参照公务员招考综合知识;

  相关税收知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2)笔试时间:2011年12月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录用。

  根据招考计划人数,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如在体检、考察中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确定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系我局编外工作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11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有关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我局现有协税员的标准执行,合同期一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协商后续签用工合同。

  四、咨询电话:4033131  4033153

                          江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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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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