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开选调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江山新闻网    作者:del_user_4405     时间:2011-07-23 09:32:58    「我要投稿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2011年全市机关部门计划公开选调人员34名(其中公务员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选调计划详见附表。
        二、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依法行政,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的;
    (3)新录用人员在现工作单位未满二年的。
   (二)具体的职位资格条件:选调公务员必须具有本市公务员身份,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是本市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市公务员也可报考事业单位选调岗位,但录用后,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具体选调条件详见选调计划表。
   (三)年龄要求:除选调职位有要求外,其余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0日。
        四、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考核、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30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
      3、报名时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近照2张。
      4、报名方式为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两种。组织推荐的人选由各乡镇(街道)党委、市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汇总填表后统一上报,上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前;个人自荐的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需填写《2011年江山市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职位。
     5、对于选调计划与报名人数要达到1:3开考比例才可开考。
   (二)资格审查
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2011年8月10日至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浙江省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
报名时参照浙价费〔2004〕14号文件精神,需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8月13日一天,具体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二门,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调计划数,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面试成绩)÷2。根据选调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共同组织考察。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考核结束后,在考察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用人员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附:1、选调计划表.xls
    2、选调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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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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