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人物
朱津津被追授为“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11月22日下午,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表彰暨见义勇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杭召开。会上,表彰了2017年度省政府记(追记)一等功并授予(追授)“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和“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的23位先进人物。我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二中队的辅警朱津津被追授“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追记一等功,同时,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章。
会前,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等省四套班子领导看望了受表彰的先进人物或其家属代表,向英勇牺牲的朱津津等同志致以深切哀悼,向朱津津的父亲等家属代表表示亲切慰问。
8月12日,年仅25岁的朱津津,为救一名跳河轻生的女子不幸溺水殉职。朱津津的英勇事迹经过各级媒体报道后,在省内外引起较大反响,得到了省、衢州市及我市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
截至目前,朱津津已被浙江省人民政府追授“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追记一等功;被衢州市人民政府追授为“衢州市见义勇为勇士”、追记个人二等功,被江山市人民政府追记个人三等功,被衢州市公安局追授一等治安荣誉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