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11月28日起,对市区部分路口限时段禁止左转弯。具体路口为:
一、鹿溪南路东方时代购物中心路口
鹿溪南路由北向南驶入东方时代购物中心停车场、由东方时代购物中心驶出的机动车高峰时间(上午7:30至8:30、下午4:30至6:00)禁止左转弯,鹿溪南路由北向南方向全时段禁止掉头。
二、安居路与书院路交叉口
书院路由东向西方向全时段禁止左转弯。
三、南门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
南门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由西向东方向全时段禁止左转弯。
四、南门路与新南二街交叉口
南门路与新南二街交叉口由西向东方向全时段禁止左转弯。
目前,上述交通组织调整路口已同步配套设置相关的交通提示标志、标线和电子警察。公安交警部门提醒,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自觉遵守,文明出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处以罚款一百元、驾驶证记三分的处罚。 (江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