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消保委城南分会调结一起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投诉纠纷案,为消费者从美国公司追回投诉补偿款1680美元。
去年5月28日,长期患有失眠症的退休职工刘某,委托市区某保健品店代购美国凯安尼公司生产的“尼多乐”等3款保健品,用于治疗失眠症。按照疗程要求,刘某先后3次花人民币1.5万元购买上述产品,服用4个多月后,感觉没有什么效果。后经医院检查,还得了动脉硬化伴有斑块形成血栓等症状。刘某认为,该公司产品宣传片中,有夸大产品疗效的宣传,存在欺骗消费者内容,并将这一情况投诉至市消保委。
投诉受理后,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得知,该系列产品属美国生产,国内没有该产品销售,需要全权委托第三方向美国公司进行代购。经美国公司设在香港、北京两处代理(销售)商进入内地,属于普通食品系列产品。
经与江山代购方协商,从5月16日起,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出面向美国凯安尼香港公司进行电话联系交涉,并向公司寄达书面材料。对方答复需要等待40个工作日左右,由客服向美国本部公司提请核实该事项要求,才能获得妥善解决。6月23日,该起投诉请求补偿款1680美元汇至江山指定银行账户,刘某对此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