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我市从2014年5月1日开始扩大重特大疾病病种和救助比例:
一是在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八类重特大疾病的基础上,根据江山市欠发达地区实际,逐步扩大病种,今年再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脑梗死等六类列入重特大疾病,对其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的自负医疗费用按60%进行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额度最高为8万元。2014年预计我市共有1500多重特大疾病对象受益,共需增加医疗救助资金近500万元。二是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和享受健康补贴的百岁老年人的救助比例,政策范围内特殊门诊和住院费用自负部分按60%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额度最高为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