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7日我省宣布正式实行“单独”两孩政策以来,许多符合条件的家庭,就做起了相关准备工作。据了解,截至2月17日,市人口计生部门已受理“单独”家庭再生育申请22件。
市人口计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已生育一孩的夫妇。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是指本人为父母生育或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或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
符合条件的夫妻,可携带夫妻再生育申请表、审批表、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户口证明、夫妻二寸合照3张、独生子女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市人口计生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将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2014年1月17日至6月30日,已生育、怀孕的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对象,市人口计生局将特事特办,及时审批。此外,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妇,还可以到乡镇(街道)计生办领取《江山市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卡》,携带夫妇双方身份证,到市计生指导站,接受孕前免费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优生指导及生育追踪随访服务。
同时,市人口计生部门也提醒广大“单独”夫妇要依照法律政策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生育时间,避免“扎堆”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