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浙版《献血法》元旦施行
献血400毫升即可享受终身免费用血
昨日,笔者从市采供血点了解到,新浙版《献血法》将于2014年元旦起施行,届时,对于献血者本人及其家属都将有更多的优惠政策。
据介绍,与老办法相比,新浙版《献血法》不仅惠及的范围更广,而且对献血者的关爱更多了,终身免费用血的条件放低了,救助保障也跟上了,优惠政策更实在。
笔者看到,新办法对2001年制定的政策作了进一步完善,献血者可享受终身免费用血的累计献血量下限,从原来的1000毫升降到400毫升。只要捐献全血累计达400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4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5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5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新版本还改变了献血者配偶、父母和子女在献血5年后不再享受免费用血的政策,规定5年后,献血者的直系亲属仍可以免交与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另外,新办法还提高了献血特殊贡献者的待遇。规定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即已获表彰的全国无偿献血金、银、铜奖获得者),凭相关证件,可以享受“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时免门诊诊疗费、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