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帮助」
江山新闻网>新闻中心>头条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该走向何方?

来源:江山新闻网    作者:yumm     时间:2013-05-21 07:50:34    「我要投稿

  经过近几年的探索,我市企业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有了明显进展,而个体工商户尤其是自然人的网上交易监管却止步不前——

  “喏,你看这里——”近日,浙江富德漆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打开公司网站,轻点网站右下方的红盾标识,随即电脑屏幕上就跳出了公司的网络工商窗口,里面不仅包括经工商数据库验证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信息、年检信息以及信用信息等,还专门设立了社会监督栏目,供大家进行网络投诉和评价。

  这就是我市工商部门利用省工商局的“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办理平台”,鼓励市场主体在其网站或网页醒目位置添加电子链接标识进行“网上亮照”,从而实现有效监管的一项举措。截至去年底,全市已有295家市场主体网站加贴了该标识。

  不仅如此,为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作为主管部门的工商局还通过“网络经济监管智能搜索平台”,运用网络搜索技术,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开设的网站(一级域名)及从事经营活动开设的网页(二级域名)进行搜索,并将其网站基本情况进行建档,纳入经济户口数据库中便于日常监管。

  而对于有网站建档信息的企业,在工商基层管理系统中自动标识为“网络监管”属性。各工商所责任区干部在开展对某企业的巡查时,系统会自动提醒要求巡查该企业相关网站,并提出对网上亮照、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9项监管内容进行检查。据统计,去年市工商局就开展了企业网站网上巡查4000余次。

  “然而通过网上亮照、网络建档、网上巡查的方式进行监管只适用于本地企业,对于个体工商户,尤其是自然人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则很难实现。而我市目前直接通过网络交易的主体企业只占12%左右。”市工商局网监办主任毛东红相告,由于只需一台电脑、一根网线就可以实现简单的网络商品交易,无需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致使许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个人认证信息获取十分困难。就算通过各大网上商品交易平台获取了自然人经营者登记信息,也经常会出现登记经营者非网店实际经营者的情况。因此,一旦发生网络违法经营行为,由于经营主体资格确认难、经营地址不清、取证难等因素,监管部门很难针对具体的违法经营行为及经营者开展执法。

  “像去年我们协同公安局联合查处的一起利用网站进行网络诈骗的违法行为,由于该网站在境外注册,服务器又在美国,注册人难以查证,最后只能采取由公安部门对违法网站进行拦截屏蔽的方式,以防再有人上当受骗。”市工商局网监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十分无奈,但是由于目前网络监管的局限性,这已是我们在职责范围内所能采取的最大举措了。”

  “除了由于网络商品交易本身特点造成的监管难之外,缺少复合型专业人才和先进的技术设备也是造成监管难的原因之一。”毛东红分析,虽然《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网络经营中违法行为由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查处,但目前既精通传统业务知识又熟悉网络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却十分缺乏,且尚无先进的技术检索软件可以对网络商品交易进行追踪和搜索调查。

  毛东红表示,针对人才缺乏的局面,可以从引进和培养两方面进行。一方面制定网络经济发展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加快引进各类网络人才;另一方面,与高等院校开展合作,注重培养自己的中端网络人才。另外,工商、公安、质监等职能部门也应当通过信息技术,结合部门执法力量,对网上经营行为开展协同监管,查处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存在的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正当竞争现象。同时将各部门信息进行整合共享,形成网络经济服务监管的综合处理机制,建立网络经济信用数据库,为公众提供网络经济市场主体的身份认证、资格认证、信用评估等功能,构建网络经济诚信体系。

温馨提示:凡注明“来源:江山传媒集团”均系江山传媒集团原创作品,转载时敬请注明“来源江山传媒集团及作者姓名”。
标签:
「编辑:余明明 」
www.js-news.cn 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
一度时评
影像江山
江山新闻网版权所有 © 2010-2013 |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在线投稿 | 网站地图 | 新闻道德举报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