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了早稻收购政策。根据我省确定的早稻收购信息指导价,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早稻收购价格确定为:凡符合国家中等质量标准的圆粒型早稻谷每50公斤128元,少数长粒型早稻谷每50公斤127元。订单早稻奖励标准为:凡签订早稻订单用于储备粮轮换的早稻谷,给予大户及粮食合作社社员每50公斤30元的政府奖励,按实种早稻面积最高每亩奖励不超过240元;给予一般农户每50公斤20元的政府奖励,按实种早稻面积最高每亩奖励不超过160元。奖励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各农户。订单早稻谷收购用于各级储备粮轮换,必须是符合国家中等质量标准的当年本地产新粮。
我市出台早稻收购政策
来源:江山新闻网 作者:del_user_4405 时间:2012-07-25 10:01:08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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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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