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特(巡)警大队接到一起这样的报案,驾驶人姜某驾驶一辆浙H78**E号小型轿车从东岳路的佳御宾馆驶往老火车站广场,途径环城西路清漾饭店门前路段时,突然超越一辆正在巡逻的警车,对民警说要报案,称自己的女朋友被人绑架了。民警当即示意其靠边停车详细说明案情。在询问过程中,姜某语焉不详、含糊其辞,民警觉得有几分可疑,而且,细心的民警还发现姜某神情有点恍惚。对民警提出的问题,姜某回答的也越来越心虚,竟称自己搞错了,便匆忙转身回到车边,当其再次面对民警时,手上居然多了一把匕首,民警迅速上前将他控制住。
随后,姜某被带到特(巡)警大队接受详细调查,民警怀疑其有吸毒行为,遂对其进行了提取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同时经网上比对,还发现姜某并未取得任何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案件进一步移交到交警大队处理。
据姜某交待,案发前一天他刚从江西吸食毒品回到江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姜某吸毒、“毒驾”、无证驾驶的行为合并做出拘留17天的处罚。
笔者了解到,这是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的首例“毒驾”案。据交警介绍,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需要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和良好的身体协调控制能力,吸食毒品后,容易产生精神亢奋、妄想等症状,导致驾驶人判断力、反应速度下降,危险性极大,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其危害性绝不亚于“醉驾”。在此,公安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珍爱生命,远离“醉驾”、“毒驾”。